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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长宇律师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现为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领域的研究及实践,擅长:经济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公司股权纠纷、经济犯罪刑事辩护、公司法律风险防范、公司诉讼等辩护工作。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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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文书

财产保全申请书

申请人:张 XX ,男, XXXX 年 X 月 X 日出生,住所地:富平县 X 路 X 号 X 幢 XXX 房。 电 话: XXXXXXX

被申请人:李 XX ,男, XXXX 年 X 月 X 日出生,住所地:富平县 X 路 X 号 X 幢 XXX 房。 电 话: XXXXXXX

请求事项:

要求查封被申请人李 XX XXX 元的银行存款。

事实和理由:

被申请人于 XXXX 年 X 月 X 日,以生意经营资金困难为由,向我借取 XXXX 元,并约定于 XXXX 年 X 月 X 日前还清。后被申请人逾期没有还清借款,经我多次催讨,被申请人拒不清还。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财产,便于和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,故现我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,请求法庭依法查封被申请人 XXXX 元的银行存款
另我愿以自有座落于富平县 XXXX 路 X 号 X 幢 XXX 房一套作申请财产保全担保。
被申请人李 XX 的银行存款帐号: XX 银行, NO.xxxxxxxxxxxx 。

   
申请人:张 XX
XXXX 年 X 月 X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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